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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进口哪些商品不予免税?

录入时间:2001-04-27

  【中华财税网北京04/27/2001信息】 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电视机、摄像机、录像 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 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机、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 机及文字处理机、汽车、摩托车、办公用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税则》中第1章至 第83章、第91章至第97章的所有税号的商品(不含随项目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 件)均不予以免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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