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商业企业销售商品逐笔开具发票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录入时间:2001-04-11
【中华财税网江苏04/11/2001信息】 问: 推行商业企业销售商品逐笔开具发票
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凡在本市范围内的商业企业(包括个体商业经营者)各项销售业务无论购货
方是否需要发票,都必须按规定逐笔开具发票(销售额在20元以下的,如果消费者不
索取,可免开发票),严禁销售业务不开发票或继续使用企业自制的销货凭证。
1、纳税人从事商业零售业务,应按规定开具使用国税机关监制的商业零售普通
发票;
2、纳税人从事商业批发业务,应根据销售对象的不同,相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或批发业务普通发票;
3、采用收银机收款的商业企业,应使用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卷筒式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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