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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购进已税烟丝生产的出口卷烟,能否扣除外购已税烟丝的已纳税款?

录入时间:2001-04-11

  【中华财税网北京04/11/2001信息】 问:用购进已税烟丝生产的出口卷烟,能 否扣除外购已税烟丝的已纳税款?   答:按照现行税收法规规定,国家对卷烟出口一律实行在生产环节免税的办法, 即免征卷烟加工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而对出口卷烟所耗用的原辅材料已缴纳的增 值税和消费税则不予退、免税。据此,为生产出口卷烟而购进的已税烟丝的已纳税款 不能给予扣除。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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