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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如何办理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纳税申报?

录入时间:2001-03-23

  【中华财税网北京03/23/2001信息】 纳税人应于每月终了10日内到征收服务大 厅纳税申报窗口进行纳税申报。 纳税人申报时应报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纳税(费)申报表》,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与纳 税有关的资料(如被代扣项目应报送其有效证明复印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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