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工商税收纳税辅导 > 正文

错用了税种应如何进行帐目调整

录入时间:2000-04-12

  【中华财税网北京04/12/2000信息】 问:我是沈阳市某汽车修配厂会计, 1997年我们将本应交增值税的修理汽车收入一项错用了税种,一直向地税局按5 %交纳营业税,造成漏纳增值税,在帐目上应如何处理?   答:你单位错用税种,将增值税收入缴纳了营业税,由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分 属于国税和地税两个不同的征收机关,因此,你单位应向地税局申报退还错缴的 营业税,同时向国税局缴纳修理汽车收入的增值税。   上述业务的有关帐务处理如下:   1、缴纳增值税:   (1)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2、当收到地税局退还的营业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at9806021031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