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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申报抵扣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录入时间:2000-04-04

  【中华财税网北京04/04/2000信息】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 务,其进项税额申报抵扣的时间,按以下规定执行:   (1)工业生产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在购进的 货物已经验收入库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对货物尚未到达企业或尚未验收 入库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作为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2)商业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在购进的货物 付款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尚未付款或尚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其进项税 额不得作为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3)一般纳税人购进应税劳务,必须在劳务费用支付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 额,对接受应税劳务,但尚未支付款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作为纳税人当期进项 税额予以抵扣。                  (ay9911013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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