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工商税收纳税辅导 > 正文

集资建房自住是否应纳契税

录入时间:1999-08-23

  【中华财税网北京08/23/99信息】 问:1.我县城区居民楼大部分是个体 开发商集资建的,多数开发商都留了一套房居住。请问:该套住房是否应纳契税?   2.自己经批准建楼,自留一至二套居住,其余出售。请问:对这种房屋是 否缴纳契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八条、《湖北省契税征收 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 屋权属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征收契税。你来信反映的第一个问题 实际上也是一种购买行为,应当缴纳契税。对个人已经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并已 取得土地证书自建房屋用于自住的,只征收土地契税;如果出售,则应对承受方 征收房屋契税。                     (k9908052031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