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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圃厂出售花卉要缴税

录入时间:1999-07-30

  【中华财税网北京07/30/99信息】 河北省内丘县官庄苗圃厂为适应用户需 求,从南方购进一些如青松、橡皮树之类的树苗花卉随自种自养的花卉进行销售, 税务人员多次劝说其缴纳增值税,苗圃厂仍感疑惑。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 …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增值税。同时,根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 号规定,农业产品指的是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 动物的初级产品。农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植物类(园林植物和其他植物等), 其中如树苗、花卉等都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因此,该厂销售额应缴纳增值税。                          (a99072900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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