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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的实施与印花税政策调整

录入时间:1999-07-16

  【中华财税网北京07/16/99信息】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 领受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它是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征收印花税对于增 加地方财政收入,促进我国经济建设健康发展,提高纳税人自觉纳税的法治观念 和完善我国的地方税体系都有重要的意义。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在经济活 动和经济交往中运用各种合同凭证已成为普遍现象。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 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经济合同法、涉外 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为基础,总结实践经验,吸收、借鉴外国的有益经验, 制定的一部统一的、较为完备的合同法。新合同法的实施能更好地适应建立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障市场经济统一、有序、健康 地发展。同时,新合同法的实施也给印花税的政策带来相应的调整和变化。下面 就几个变化的问题谈几点浅见。   一、关于合同征税范围的调整   印花税是采取直接列举法征税,凡是列举的凭证都应征税,未列举的凭证则 不征税,现行印花税对合同共列举了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建筑工程合同等十大 类合同征税。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经济活动中不断产生一些新的合同,如 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等,而且在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生产经营和日常 生活中经常发生,这次《合同法》对这部分经常发生的合同作为基本合同作了规 定。笔者认为,在印花税法修订中应该把这三类合同列入征税范围。   1.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委托处理的事务很广,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也可以 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根据合同法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 人应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对委托合同可根据收取的费用计税贴花。   2.行纪合同:行纪又称信托,是行纪人以自已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 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活动。行纪对活跃商品经济,调剂余缺,促进物资交流, 有重要意义。行纪合同处理的事务比委托合同范围要小,只限于购销、寄售等贸 易活动。行纪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对行纪合同可 依据收取的报酬计税贴花。至于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 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应按购销合同征税。   3.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 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的不同之处 主要是:居间人是提供媒介服务,而受托人、行纪人要按委托人的意志签订合同 和履行合同。对居间合同可依据约定支付的报酬计税贴花。   二、关于合同的形式与征税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仅规定对书立的合同征税,未书立的合 同不征税。这一规定在征管实践中操作难度很大,因为当事人之间在经济活动中 是否订立合同?合同形式如何?作为税务机关难以掌握,印花税对书立合同的征 税多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事人的诚实申报程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合同 的形式也呈现多样化,一是当事人为了简便和迅速,对一部分合同经过简单的要 约、承诺,采用口头形式订立;二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发展很快, 已在一部分企业采用。因而《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 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为了适应合同法的要求和便于印花税的征管,笔者 认为,应对现行印花税关于书立的规定作相应修改,不管采取什么方式订立合同, 只要符合订立合同的基本规则,即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该合同就成立,应该纳 入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三、关于合同的效力与征税问题   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是否有效,有效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国家给 予法律保护。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后不一定都有效,具体应区别不同 情况。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属有效合同;二是一方以欺诈、胁 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属无效合同;三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或发生重大误解订立的,或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没有损害国家 利益),属可撤销合同;四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即合同订立后,作为合同本身的 某些方面不符合生效的要件,如主体不合格,或代理方面发生问题等,这类合同 不属于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可以采取补救办法促使其成效。对于上述有效合 同、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的合同,按印花税的立法精神,实行征税是无疑义的。 对于无效合同是否应该征税,这二点存在不同的看法,一种意见认为无效合同损 害国家利益,属于违法的合同,而征税的前提是对合法行为(或收入)进行调节 和分配,对于违法合同不应该征税;另一种意见认为无效合同虽然一方以欺诈、 胁迫手段订立,损害了国家利益,但对合同的鉴定确认属于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 的管理职能,税务机关本身不具备合同的管理职能,因而应该对所有合同包括无 效合同在内征收印花税。笔者认为,应综合考虑以上两种意见,即税务机关在税 收征管工作中除了事先明确知道某合同是无效合同或转到有关部门处理外,其他 情况下应对所有合同包括无效合同在内征收印花税。   (a99071400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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