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财税网北京06/02/99信息】 缴销发票的程序是:
(1)首先由用票单位和个人根据发票管理规定,说明缴销的依据和理由,
编制详细的发票缴销清册,列清印制或购领发票的年限、种类、号码,已使用发
票和未使用发票情况,缴销发票的类别(比如是发票存根还是未使用发票)、种
类、号码等,经财务负责人或分管厂长签章后,加益用票单位公章,连同发票一
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2)主管税务机关在接到用票单位和个人报送的缴销发票申请报告及其要
求缴销的发票后,应认真审查,分户分类登记,对符合规定者予以接受,发现问
题应及时追查,依法处理。
(3)对依法应当缴销的发票,用票单位和个人既不能擅自销毁,也不能弃
之不管,不报不缴,更不能违章使用或私自转让买卖。主管税务机关应当监督用
票单位和个人及时按规定缴销发票,以保障发票管理工作有秩序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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