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店客房出租要缴房产税
录入时间:1999-05-21
【中华财税网北京05/21/99信息】 近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类酒店宾馆
为积极创收,不仅向旅客提供住宿服务,而且还将客房提供给一些企业和单位,
作为临时或长期办公地点。税务机关在近期的税收稽查中发现,作为纳税人的宾
馆酒店,有部分企业只就其营业收入缴纳了5%住宿服务营业税,而对取得的上
述部分租金收入,没有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三款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规定:“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所以,旅店出租客房除应按照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服务缴纳营业税
外,还应就客房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缴纳12%的房产税。
(a990520002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