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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借款合同中既有应税金额又有免税金额应如何贴花?

录入时间:1999-04-14

  【中华财税网北京04/14/99信息】 有些借款合同,借款总额中既有免税的 金额,也有应纳税的金额。对这类“混合”借款合同,凡合同中能划分免税金额 与应税金额的,只就应税金额计税贴花;不能划分清楚的,应按借款总金额计税 贴花。                       (m990301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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