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汇总缴纳办法的规定有哪些
录入时间:1999-04-05
【中华财税网北京04/05/99信息】 问:采取汇总缴纳办法的规定有哪些?
答: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
缴纳印花税。
税务机关对核准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单位,应发给汇缴许可证。汇总缴纳的限
期限额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在办理汇总缴纳印花
税时,必须按照合同号顺序填写“印花税汇总缴纳申请表”,完税后在该申请表
上加盖“印花税收证专用章”,并按要求填写齐全。凡己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合同,
应在每份合同上加盖“印花税已汇总缴纳”专用章,按印花税汇总缴纳申请表所
列的合同顺序装订成册,并将汇总缴纳申请表附在册前。对暂不能装订成册的,
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再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m990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