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财税网北京05/28/99信息】 谁是纳税人?这似乎是一个听起来十分
简单的小问题。但是,人们对此却有许多不同的说法,其中以下两种说法比较典
型。
一种说法是:“只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才是纳税人。” 但是实际上,纳税
人中除了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以外,还有缴 纳其他税收的个人(如购买住房缴纳
契税的职工和屠宰应税牲 畜缴纳屠宰税的农民等)和企业、事业单位、行政单位
等(如 生产企业要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 税等多种税
项)。由此可见,此说不能成立。 另一种说法是:“所有的人都是纳税人,因为
所有的商品 中都包含着税收,所以人们在购买商品的时候都纳了税。”我以为这
是一种似是而非的说法,理由如下: 首先,并非所有的商品中都包含着税收。例
如,市民在集贸市场上购买农民出售自产的鸡蛋的时候,买卖双方都没有, 也不
需要缴纳任何税收,因为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此类交易既不征收增值税、营业
税、农业税,也不征收所得税。
第二,即使是商品价格中包含着税收,也不能说购买者就是纳税人。因为“
纳税人”是一个法律概念,通常是指负有法定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其内涵是
有明确规定的。例如,我国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
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而在商场购买商品的消费者并不需要办理增值
税的登记、申报、纳税等手续。
第三,在正常的情况下,商品价格中不仅包含着销售税金, 也包含着生产经
营者的利润和按照利润缴纳的所得税与其他税收以及成本、费用,能说这些税收、
成本、费用都是购买者缴 纳的吗?
其实,要弄清谁是纳税人并不困难,只要看一看有关税法的具体规定就可以
了,难的是负税人(即税收的最终负担者)有时难以确认。而上述第二种说法之
所以欠妥,正是由于将纳 税人与负税人混为一谈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常应当按照等价交换原则进行商品 交易。这时候,商
品销售者可以用其销售收入扣除成本之后的盈利缴纳增值税、所得税等各项税金,
并由自己负担上述税金。
但是,如果商品的价格与价值发生了偏离,则有可能发生税负转嫁。例如,
某些消费品(如烟、酒)的价格通常大大高于其价值,同时国家对于这些消费品
征收较高的税收,以达到取得财政收入和调节消费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就发
生了税负转嫁:即虽然税款是销售者缴纳的,但是这些税款已经全部或者部分地
转嫁给消费者负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