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2/23/2005信息】 李先生在查看其股票帐户时发现,证
券公司已经从他的帐户扣缴了一笔个人所得税税款。他非常不理解,有些报纸曾刊登
过个人股东帐户资金取得利息不征税的消息,证券公司是不是扣错了?
证券公司没有扣错。1999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出的《
关于加强个人股
东帐户资金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1999]697
号)明确规定:“个人从证券公司股东帐户取得的利息所得,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
定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其开立股东帐户的
证券公司代扣代缴,税收管理工作由地方税务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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