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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如何计税

录入时间:2005-02-01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2/01/2005信息】 问: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 当如何计税?   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   银行存款所取得的利息,除特殊规定外,从1999年11月1日起开始征收个 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以前孳生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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