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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税务登记证件有哪些用途?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有哪些规定?

录入时间:2003-07-22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2/2003信息】 税务登记证件是纳税人履行了税务登记义 务的书面证明。纳税人申请减税、免税、退税;领购发票;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 理证明或其他有关税务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件实行 定期验证和更换制度,1年验证一次,3年更换一次。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 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验证或更换手续。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 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及时申请补发,经税务机关 审核后,予以补发。税务登记证件只限本纳税单位和个人使用,并亮证经营,不得转 借、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严禁涂改或私毁税务登记证件,更不得非法买卖或伪造。 纳税人要妥善保管税务登记证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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