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办理外籍个人所得税纳税登记应有哪些手续?
录入时间:2003-07-22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2/2003信息】 办理外籍个人所得税纳税登记应提供以下
证件:总部出具外籍个人薪金证明(原件);任命书;受聘合同;代表证;做工证;居
留证;护照(复印件);填报《个人所得税纳税登记表》。此表适用于各区、县局、直
属分局所管辖的自行到税务所进行纳税申报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胞。如纳税人所填基
本情况有变化时,应及时填写变更登记表,对记录进行修改。当纳税人准备长期离华
时,凭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结清税款,并由税务人员在登记表中记录结税日期。此
表一式二份,一份交由外籍个人保管,一份由税务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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