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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股份制企业向股东个人派发红股如何征税?如何确定利息、股息、红利的扣缴义务人?

录入时间:2003-07-17

  【中华财税网北京07/17/2003信息】 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 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 为收入额,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实行源 泉扣缴的征收方式,其扣缴义务人应是直接向纳税义务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单 位。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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