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纳税人一次取得属于数月的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如何征税?
录入时间:2003-07-17
【中华财税网北京07/17/2003信息】 纳税人一次取得属于数月的奖金或年终加
薪、劳动分红,一般应将全部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同当月份的工资、薪金合并
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于合并计算后提高适用税率的,可采取以月份所属奖金或年终
加薪、劳动分红加当月份工资、薪金,减去当月份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为基数确定
适用税率,然后,将当月份工资、薪金加上全部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减去当
月份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按适用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按上述方法计算无
应纳税所得额的,免予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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