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个人所得税纳税辅导 > 正文

个人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3-07-16

  【中华财税网北京07/16/2003信息】 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 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 所得税。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 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