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个人所得税纳税辅导 > 正文

个人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科研机构的技术转让收入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3-07-15

  【中华财税网北京07/15/2003信息】 自1999年7月1日起,科研机构、高等学校 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 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按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 例所得时,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此项的具体操作规定,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 制定。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