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个人所得税纳税辅导 > 正文

个人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时应出示哪些材料?

录入时间:2003-07-03

  【中华财税网北京07/03/2003信息】 扣缴义务人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时,应 出示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统一代码证书及其他合法证件、扣缴义务人的银 行账号证明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对扣 缴义务人填报的代扣代缴税款登记申报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 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并发给代扣代缴税款登记表。为了使 扣缴义务人正确履行扣缴税款义务,明确有关权利和责任,主管税务机关应在进行扣 缴登记的同时,向扣缴义务人发放《扣缴义务人须知》。《扣缴义务人须知》应包括 计算应扣税款的有关规定、税款缴纳期限和程序、扣缴义务人和主管税务机关的权利、 义务和法律责任等内容。《扣缴义务人须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 市国家税务局设计印制。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