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取得的房屋租赁收入如何征税?
录入时间:2002-09-02
【中华财税网北京09/02/2002信息】 对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房屋出租征收营业
税、房产税的税率没有新的优惠,不能按3%和4%的税率征收,仍应按5%和12%的
税率征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
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的有关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取得的房
屋出租收入应并入企业收入总额,不单独就租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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