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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如何确定?

录入时间:2000-08-07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7/2000信息】 (1)每次收入额不满4000元的,实 行定额扣除费用,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元)×20% (2)每次收入额在4000元以上的,实行定率扣除费用,计算应纳税额:应 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例:某纳税人将自家房屋出租给某企业使用,每月取得租金3000元,应纳税 额为: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3000-800-600(应纳房产税、营业税、城建税 等各税约为600元)=1600元 计算应纳税额: 1600×20%=320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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