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如何确定?
录入时间:2000-08-07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7/2000信息】 (1)每次收入额不满4000元的,实
行定额扣除费用,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元)×20%
(2)每次收入额在4000元以上的,实行定率扣除费用,计算应纳税额:应
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例:某纳税人将自家房屋出租给某企业使用,每月取得租金3000元,应纳税
额为: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3000-800-600(应纳房产税、营业税、城建税
等各税约为600元)=1600元
计算应纳税额: 1600×20%=320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