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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子公司分回利润是否补税

录入时间:2005-05-16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5/16/2005信息】 问:纳税人从全资子公司分回的利润 是否就地区间税率差进行补税?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股权投资若干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0]118号)中的规定,除国家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纳税人 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投资所得,应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按照此规定,对于纳税人从 除享受定期减税、免税优惠外的全资子公司分回的利润应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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