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5/08/2005信息】 问:公司委派职员去国外进行产品技
术及现代管理方面培训的费用,能否在管理费用中列支?是否包括在1.5%的教育
经费范围内?若费用超出了1.5%,公司是否作纳税所得额调整?
答:职工培训费应当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不得列入当期费用。申报所得税时,
主要考查“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教育经费”账户贷方累计发生额,如果本期实际提
取数超过了允许扣除工资的1.5%,则超过的部分不得扣除。此外,根据
财税
[2000]25号文件规定,软件产品开发企业的职工培训费据实列支,允许扣除,
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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