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享受减免的所得税额如何填列
录入时间:2005-04-20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4/20/2005信息】 问:如本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并享
受减免政策,在本年度四个季度内均有利润,并已享受减免,在每季所得税申报时,
已享受减免的所得税额是否需填列在报表第77栏中(季报未填)。在年终汇算时,
季度已减免的所得税总额如何填写?填写在哪一栏?
答:在填写季度申报表时,填列的数据都是累计金额。比如进行三季度申报时,
报表填列的是1月至9月的累计数据。对享受减免税的高新技术企业,季度申报时,
对应享受减免的所得税额填写在第80行,年度申报时,累计计算下来的应享受减免
的所得税额同样填写在第80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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