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3/15/2005信息】 594.电信企业重组后企业如何纳
税
原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通通信有限责任公司重组为中
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后,如何缴纳所得税规定如下: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所属21个省电信公司和分支机构以及8家控股公司,由集团
公司在北京市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所属10个省通信公司和中国电话号簿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由集团公司在北京市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国网络通信控股有限公司,在北京市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
国税函[2002]835号、
京国税函[2002]6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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