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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罚息可否扣除

录入时间:2004-11-18

    【中华财税网北京11/18/2004信息】 问:我单位未能按规定时间向银行还贷, 银行对我单位加收了罚息,请问这部分罚息可否在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1997]191号)规定: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 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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