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所得税纳税辅导 > 正文

企业所得税申报解疑:税前不得扣除项目--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非公益、救济性捐赠

录入时间:2004-04-16

【中华财税网北京04/16/2004信息】 229.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 性捐赠,非公益、救济性捐赠 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不得税前扣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是指超过年应纳税所得额3%以上的公 益性捐赠,非公益、救济性捐赠是指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范围以外的捐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