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所得税纳税辅导 > 正文

如何确定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比例

录入时间:2004-03-16

【中华财税网北京03/16/2004信息】 企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支出应当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在不超过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1.5%的标准以内可据实列入营业 外支出,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进行调整。其中:集中缴库的企 业由总行(总公司)汇总计算。依据:国税函[1998]618号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