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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企业间往来发生的坏账损失如何处理

录入时间:2004-03-16

【中华财税网北京03/16/2004信息】 纳税人发生非购销活动的应收债权以及关 联方之间的任何往来账款项,不得提取坏账准备金。关联方之间往来账款也不得确认 为坏账。依据:国税发[2000]84号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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