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改国产设备如何计算投资抵免
录入时间:2003-11-11
【中华财税网北京11/11/2003信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技术改造
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财税字[1999]290号)规定:“凡在我国境
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
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政策解读:
(一)允许抵免的国产设备是指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所需的、在批准的实施技术
改造期限内实际购置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生产经营性机器、机械、运输工具、设备、
器具、工具等。不包括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以及从国外直接进口
的设备、以“二来一补”方式生产制造的设备。
(二)技术改造是指企业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促进
产品升级换代、扩大出口、降低成本、节约能耗、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劳
保安全等目的,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对现有设备、
生产工艺条件进行的改造。
(三)投资额是指使用非财政拨款资金支付的购置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
金额和按规定开具的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设备的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
(四)企业每一年度投资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比设备购置
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足抵免时,未予抵
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企业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
但抵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税务机关查补的企业所得税,计入查补税款隶属年度投资抵免的应缴企业所得税
基数,但不得计入可抵免的新增企业所得税额。
(五)须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方可抵免企业所得税。
案例:
甲企业为内资地方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为促进产品升级换代,2000年
和2001年实行技术改造,具体情况为:
2000年,为促进产品升级换代实施技改,购买国产设备一批。增值税发票金额为
530万元(含增值税),其中含因技改项目需要购买小轿车一辆,价值30万元;普通发
票一张金额为210万元,其中含设备运输、安装、调试费用10万元。技改资金来源为
财政拨款100万元,余款自筹。
2001年,企业自筹资金购买国产设备一批,用于二期技改。增值税发票金额为
400万元(含增值税),其中100万元设备在途,未记入固定资产管理;普通发票金额为
60万元,普通发票所购设备为技改调整项目,还未报地税局审核确认。
企业1999年实现利润2000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660万元:2000年利润为2500万
元,缴纳企业所得税660万元;2001年利润为3500万元。2001年8月地税稽查局对该公
司实施税务检查,调增1999年利润100万元,调增2000年利润200万元,企业补缴企业
所得税99万元。计算甲企业2001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题解:
由于企业1999年、2000年有调增利润,所以必须重新核定甲企业2000年抵免后应
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一)计算甲企业2000年抵免后应纳企业所得税
1999年应纳企业所得税=(2000+100)× 33%=693万元
2000年应纳企业所得税=(2500+200)×33%=891万元
2000年比1999年新增可抵免的企业所得税=(2500-2000-100)× 33%=132万
元。
2000年技改国产设备投资可抵免额=(530-30+210-10-100)×40%=240万元
2000年抵免后应纳企业所得税=891-132=759万元。
(二)计算甲企业2001年抵免后应纳企业所得税
1、2000年:
2000年技改国产设备投资未抵免额=240-132=108万元
2001年应纳企业所得税=3500× 33%=1155万元
2001年1999年新增可抵免的企业所得税=(3500-2000-100)×33%=462万元
2000年技改国产设备投资可抵免108万元。
2、2001年:
2001年应纳企业所得税=3500×33%=1155万元
2加1年比2000年新增可抵免的企业所得税=1155-891=264万元
2001年技改国产设备投资可抵免额=(400-100)×40%=120万元
2001年抵免后应纳企业所得税=1155-108-120=927万元。
(三)计算2001年甲企业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
1999年至2001年抵免后应纳企业所得税=693+759+927=2379万元
1999年至2000年实际已纳企业所得税=660+660+99=1419万元
2001年甲企业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2379-1419=9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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