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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应怎样缴税

录入时间:2003-09-22

  【中华财税网北京09/22/2003信息】 某财务会计人员,目前在一家个人独资企 业任职,负责该企业的记账和办理有关的纳税事项。该单位的财务制度健全、账目清 楚、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问:就这种类型的企业应缴纳哪种所得税、适合哪种征收 方式?   答:1.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发[2000]16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 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文件规定,自2000 年1月1日起停止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只对其投资者的经营所 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该人供职的单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为投资者。   2.根据该单位财务制度健全、账目清晰,并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这一实际情况, 该单位适合实行查账征收方式。投资者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 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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