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外资分支机构如何纳税?
录入时间:2003-08-21
【中华财税网北京08/21/2003信息】 外商投资企业设在我国境内的从事生产、
商品贸易、服务等业务的分支机构,其生产经营所得应适用该分支机构所在地同类业
务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其总机构汇总缴纳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境
内生产产品及销售自产产品,不论是否通过设立销售机构进行销售及销售机构核算方
式如何,其生产销售自产产品的利润,均应按产品实际生产机构所在地适用的企业所
得税税率,由其总机构汇总计算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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