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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怎样办理开业税务登记?

录入时间:2003-08-07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7/2003信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 面申请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并提供有关的证件及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供的 证件及资料审核无误后,发给纳税人税务登记表一式若干份,对税务登记表所列内容, 纳税人必须如实填写,填毕后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 内,对其填报的《税务登记表》审核完毕,对于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税务登 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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