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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如何确定《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哪些税收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录入时间:2003-08-07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7/2003信息】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 管理,均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依法”指的是依照国家法律以及法律授权国务 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条规定,《税收征 收管理法》只适用于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各种税 收的征收管理活动。目前,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税收共有22个税种。按征税对象划 分为:   (1)流转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主要在生产、流通或者服务业中 发挥调节作用。   (2)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主要是对因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 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发挥调节作用。   (3)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主要是在国民收入形成后,对生产经营者的利润和个人的纯收入发挥调节作用。   (4)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筵席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主要是为了达到特定目的,对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发挥调 节作用。   (5)财产和行为税类。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 税、印花税、屠宰税、契税,主要是对某些财产和行为发挥调节作用。   (6)农业税类。包括农业税、牧业税,主要是对取得农业或者牧业收入的企业、 单位和个人征收。   农业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1994年以前一直由财政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1996年以后改由税务机关征收管理,因而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另外,关税由海关 负责征收管理,依照《海关法》及《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不适用《税 收征收管理法》。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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