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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电力部门向用户收取的供配电贴费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3-08-05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5/2003信息】 企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收取的供配电贴费, 凡纳入财政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凡未纳入财政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专户,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应并入企业收 入总额,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 按照有关规定,收取的供配电贴费必须按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部门按 预算收支计划和单位财务计划统筹安排,从财政专户中拨付,实行收支两条线,不能 坐收坐支。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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