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固定资产评估增值计提折旧应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3-08-05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5/2003信息】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的规定,纳税人的各
项资产转让、销售所得应并入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所谓资产转让、销
售是指资产所有权转归接受方,并取得相应的交换价值(包括有价证券)。企业以实物
资产交换股权,从税收角度应该分解为资产转让和投资两项交易。为鼓励有正常经营
需要的企业改组活动(包括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合并、企业分立等),不增
加企业改组的税负,同时又防止企业以改组为名,隐匿转移增值资产逃避缴纳企业所
得税,在企业的改组活动中涉及的资产转让,不确认实现所得,不依法缴纳企业所得
税,接受资产的企业也不得按评估确认后的价值确定其计税成本;企业已按评估确认
价值调整有关资产成本并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的,在申报纳税时必须进行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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