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所得税纳税辅导 > 正文

企业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企业申请抵免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递交申请报告须提供哪些资料?

录入时间:2003-08-04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4/2003信息】 企业申请抵免企业所得税,应在技术改造 项目批准立项后两个月内递交申请报告。   纳税人递交申请报告时,须提供如下资料:《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 得税申请表》;技术改造项目批准立项的有关文件;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盖有有效公章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确认 书》;不需经贸委审批的技术改造项目,可提供省级经贸委出具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的确认文件;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技术改造项目计划调整、改变投资概算 等,均须及时向原审核税务机关报送有关资料。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