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对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企业如何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3-07-31
【中华财税网北京07/31/2003信息】 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
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5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是指: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
品以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作主
要原料生产的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5年;企业利用本企业外
的大宗煤矸石、沪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
免征所得税5年;为处理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
而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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