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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股份制企业所得税国税局、地税局征管范围和收入级次划分如何确定?

录入时间:2003-07-28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8/2003信息】 中央企事业单位参股的股份制企业再投资 与地方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股份制企业的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中央股 份应按照中央企事业单位在参股的股份制企业中所占的股份比例、中央企事业单位参 股的股份制企业在与地方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股份制企业中所占的股份比例计算确定。 中央企事业单位参股的股份制企业多层次再投资与地方企事业单位参股组成的股份制 企业,其中央股份比例依据上述规定办法计算确定。在中央企事业单位、金融保险企 业投资的股份制企业再投资组成的股份制企业中,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 业、外国企业和个人(包括社会公众股、内部职工股等)投资部分,均不计入中央或地 方分享税收和股份计算比例。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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