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如何做好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
录入时间:2003-07-25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5/2003信息】 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分为收入管理和费用
扣除管理两部分。
(1)收入管理。纳税人的所有收入包括价外收取的各种费用、基金、附加等,都
必须纳入所得税应税收入的范围。要监督企业如实反映全部收入,严格按权责发生制
原则确定本期收入的实现;对以货易货等非货币交易的收入,要及时入账;关联企业
之间的经济往来要按市场价格核算,防止隐匿、转移或少记应税收入。
(2)费用扣除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法规关于费用扣除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
和企业不得扩大扣除范围和提高扣除标准。费用扣除的管理要掌握以下原则:一是坚
持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纳税人在纳税期间扣除的费用必须与当期取得收入有关。
二是坚持实际发生的原则,准予扣除的费用应是实际发生的费用。三是严格控制预提
费用的原则。“预提费用”必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提取,不得扩大提取
范围和数额。建立健全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核制度。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的管理费审批办法、亏损弥补审核办法、财产损失审核办法等制度规定。对其他扣除
项目,各地可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