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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如何做好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

录入时间:2003-07-25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5/2003信息】 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分为收入管理和费用 扣除管理两部分。   (1)收入管理。纳税人的所有收入包括价外收取的各种费用、基金、附加等,都 必须纳入所得税应税收入的范围。要监督企业如实反映全部收入,严格按权责发生制 原则确定本期收入的实现;对以货易货等非货币交易的收入,要及时入账;关联企业 之间的经济往来要按市场价格核算,防止隐匿、转移或少记应税收入。   (2)费用扣除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法规关于费用扣除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 和企业不得扩大扣除范围和提高扣除标准。费用扣除的管理要掌握以下原则:一是坚 持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纳税人在纳税期间扣除的费用必须与当期取得收入有关。 二是坚持实际发生的原则,准予扣除的费用应是实际发生的费用。三是严格控制预提 费用的原则。“预提费用”必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提取,不得扩大提取 范围和数额。建立健全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核制度。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的管理费审批办法、亏损弥补审核办法、财产损失审核办法等制度规定。对其他扣除 项目,各地可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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