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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企业分立后如何确定纳税人?

录入时间:2003-07-23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3/2003信息】 分立是指一个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的法律行为。分立可以采取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 两种形式。存续分立(亦称“派生分立”)是指原企业存续,而其一部分分出设立为一 个或数个新的企业。新设分立(亦称“解散分立”)是指原企业解散,分立出的各方分 别设立为新的企业。企业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分立,一般不须经清算程序。分立前企业 的债权和债务,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分立协议的约定,由分立后的企业承继。分立后 各企业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以各企业为纳税人。分立前企业的未了税务事 宜,由分立后的企业承继。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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