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怎样摊销?
录入时间:2003-03-06
【中华财税网北京03/06/2003信息】 无形资产应当采取直线法摊销。
受让或者投资的无形资产,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效期限(例如,
发明专利权的法定有效期限为15年,注册商标的法定有效期限为10年)和受益期限
的,按照法定有效期限与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中规定的受益年限孰短原则摊销;法律
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的受益年限摊销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
申请书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或者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期限不能少于10年。
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价款应当作为无形资产管理,并在不短
于合同规定的期限以内平均摊销。
纳税人自己创立或者外购的商誉、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一般不能摊销。
(ap2003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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