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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特殊问题处理:对政策性金融债券利息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

录入时间:2001-05-09

  【中华财税网北京05/09/2001信息】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 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 l号)规定:"对企业购买财政部 发行的公债之利息所得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计委发行的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中国 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应照章纳税"。据此,对企业购买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 行的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应当按照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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