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出口退税帐户托管贷款
录入时间:2002-07-02
【中华财税网北京07/02/2002信息】 一家外贸企业主要从事机电产品的出口,
每年出口的数量很大,出口应退税款也很大。但是目前有相当一部分的退税款没有到
帐,因此使企业的资金周转发生困难。请问,公司能否根据此情况向银行申请贷款?
答:去年,北京市外贸企业出口形势普遍较好,出口额和出口数量与上一个年度
相比都有了较大提高,全市的出口退税额也比上年有较大增长。但是,目前全国出口
退税仍旧实行计划管理,由国家统一分配出口货物退(免)税计划指标。去年,国家税
务总局分配给北京市出口货物退(免)税计划指标55.88亿元,北京市在去年10月份就
已经使用完了,但仍有许多出口企业的应退税款不能及时到位。北京市出口退税指标
明显不足,这一问题在去年年中时就已显现出来了,表现在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应退
税款滞压比较严重,出口退税款不能及时到达企业帐户,给企业的资金周转和生产经
营带来负面影响。
为支持出口企业扩大出口,解决出口企业短期流动资金困难,切实防范贷款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对
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出口退税帐户托管贷款业务的通知》(银
发[2001]276号)文件。根据这一文件,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对外经济贸
易委员会、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以(银管发[2001]541号)下发了《关于做好北京市出口
退税帐户托管贷款工作的意见》,对如何执行(银发[2001]276号)文件作了进一步的
要求和规定。具体操作和基本要求如下:
1.出口退税帐户托管贷款,是商业银行为解决因出口企业出口退税款未能及时
到帐,而出现的企业短期资金周转困难问题。商业银行在对企业出口退税帐户进行托
管的前提下,向出口企业提供的以出口退税应收款作为还款保证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2.出口退税帐户托管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贷款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企
业应得退税款的70%。
3.出口企业应保证出口退税帐户的唯一性。该帐户内的出口退税款是偿还贷款
的保证。
4.北京市出口企业如果准备办理出口退税帐户托管贷款,应先到北京市外经贸
委领取《出口退税帐户托管贷款业务联系单》,填写后由经办银行提出意见后,由出
口企业转送到北京市外经贸委、有关区县国家税务局,由上述单位提供相应的信息。
之后,经办银行在受到有上述相关单位确认后的“联系单”即可开展评估工作。
5.经办银行与出口企业正式签定贷款合同后,应填写《出口退税帐户托管贷款
确认书》,并将其中两份报送北京市外经贸委和北京市国家税务局。(p2002060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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