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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驾校是否按文化体育业征税 

录入时间:2005-08-19

  问:汽车驾校收取的收入(包括报名费、培训费等)是按营业税中的服务业还是 按文化体育业征税?   答:根据苏财税[1995]04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一切单位(含不在后文 所列免税范围内的各类学校)和个人举办的各种形式收费的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培 训班,所取得的收入,均应按本《通知》精神按“文化体育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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