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的贷款如何征收营业税
录入时间:2004-12-23
【中华财税网北京12/23/2004信息】 问:人民银行的贷款如何征收营业税?
答:人民银行对金融企业的贷款不征收营业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
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其基本职能是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
业实施监督检查。因而,它对金融企业的贷款是执行货币政策,进行宏观调控的政策
工具,而不是出于商业目的,行使的是政府职能,因此不征收营业税。
但中国人民银行向金融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贷款或委托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
不属于政府职能范围,应征收营业税。中国人民银行接受委托方委托向金融企业的贷
款也应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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